域外傳真
劉洪
資深駐美記者
《薩奧法》是特殊時期的產物,亂世需重刑,美國人正是靠嚴苛管理迅速穩(wěn)定了股市。對中國企業(yè)來說,可能現在缺少的正是這樣的法律。
曾幾何時,中國企業(yè)都以到紐約上市為榮,但自2002年美國頒布《薩班斯-奧克斯萊法案》后,趨之若鶩的中國企業(yè)一下子少了許多,實在想到境外上市籌資的,也往往就近選擇香港。
美國股市不受中國人待見,所為何來?原因就在于這個《薩奧法》。提到該法,就必須說一下該法出臺的背景,當時美國爆發(fā)安然丑聞——這個曾是美國第七大上市公司因財務造假而宣告破產,成為美國當時最大的破產案。加上其后的世界通信公司會計丑聞事件,用美國國會報告的話說, “徹底打擊了投資者對資本市場的信心”。
美國人也隨即亡羊補牢,《薩奧法》緊急出臺,該法第一句話即為:“遵守證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準確性和可靠性,從而保護投資者及其他目的。”美國總統(tǒng)布什稱該法案是“羅斯福時代以來,有關美國商業(yè)實踐的影響最為深遠的改革”。
該法案標志著美國證券法律根本思想的轉變:從披露轉向實質性管制。它強化了對上市公司欺詐的刑事懲罰力度,同時,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、財務會計處理的準確性、改善公司治理等主要方面,均有十分嚴格的要求。
對已在美國上市的公司來說,法律雖然嚴苛,但也必須硬著頭皮遵守;但對準備上市的中國公司來說,要不要戴這個“緊箍咒”,實在需三思而后行。據說,許多中國企業(yè)就請了許多專家,惡補了有關《薩奧法》的知識,最后還是覺得:還是沒必要去拿這個燙手的山芋。
中國公司這么懼怕《薩奧法》,可能是其平時寬松的管理使他們很難適應高強度的檢查。最近的一個“寬松”例子:中國財政部的數據顯示,39戶房地產開發(fā)企業(yè),會計報表反映的平均銷售利潤率僅為12.22%,而實際利潤率高達26.79%,隱瞞利潤超過一半。檢查結果還顯示,有部分房地產企業(yè)存在較為嚴重的偷漏稅問題。少數企業(yè)甚至通過虛構業(yè)務、編造合同等手段騙取銀行信用。但具體是哪些企業(yè),報告三緘其口。
財務造假是重罪,這要擱在美國上市公司身上,往往是巨額罰款伺候,欺詐者甚至可能有牢獄之災。安然丑聞中中國企業(yè)不能在美國上市嗎,所有高管幾乎都被判刑,而他們的造假手法,對中國許多企業(yè)來說,可能也不過爾爾,比如被判了24年又4個月的安然CEO斯基林,罪行不過也就是制造假賬,通過關聯企業(yè)形成“利潤”,公司高管又暗拋股票構成內部交易罪。
《薩奧法》不是一個完善的法律,比如美國上市企業(yè)也抱怨,嚴苛的財務管理制度耗費了大量的時間和成本。美國政界、商界現在也在反思:矯枉過正的條文是不是對上市公司管制確實太嚴了,因為許多中國企業(yè)不來,也是美國資本市場的一大損失。
但不要忘記,《薩奧法》是特殊時期的產物,亂世需重刑,美國人正是靠嚴苛管理迅速穩(wěn)定了股市。對中國企業(yè)來說,可能現在缺少的正是這樣的法律,不然也不會出現瓊民源、銀廣夏、藍田股份、科龍電器、華源股份等一茬又一茬的財務造假企業(yè),也不會有這樣大膽的房地產企業(yè)。
說句不算題外的話:這些習慣了造假賬的企業(yè),即使有一天真想上市,還是別去美國的好,香港也不行——美國法律再怎么改革,香港上市再怎么寬松中國企業(yè)不能在美國上市嗎,估計也不會放松到對涉案者“高高抬起、輕輕放下”的境地。而且,真造假造到國外去,那丟的可是整個國家的臉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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